建造师挂证再被通报,行业监管全面收紧
更新于:2025-08-22 人气:4079

建造师挂证


近期,住建部在官网通报了一起一级建造师违规挂证案例,引发行业广泛关注。通报显示,当事人徐某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将其一级建造师证书先后注册至北京华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能远大(北京)建设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经调查认定,其行为属于“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住建部决定撤销其注册,并规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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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案例并非孤例。2024年,住建部曾查处另一名徐姓建造师,其在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任职时,违规将证书注册至七家不同企业,最终同样被撤销注册并禁考三年。这些案例反映出挂证问题仍在个别地区和群体中存在,甚至形成一定的灰色利益链。


数据显示,仅2023年住建部查处的挂证案例就超过160起,其中一级建造师等三类证书占比超过八成。频繁更换注册单位往往成为显著特征,部分从业人员甚至通过伪造材料规避审查。过去由于跨省社保信息未完全打通,为挂证行为提供了操作空间,而如今随着监管手段升级,这类漏洞正被逐步堵住。


2024年以来,多地监管措施明显强化。例如,云南对频繁用于资质申请的注册人员进行重点标注,福建和贵州则将“一年内多次变更注册”的人员纳入异常名单,实现事前预警。随着全国社保联网与“四库一平台”全面对接,监管部门能够利用大数据手段精准识别违规情况。例如,有企业因三名建造师的社保与注册单位不符而被系统预警,最终不得不终止合作关系。


然而,人证合一核查在实践中仍面临一定难题。部分特殊群体,如产后暂未复工的“宝妈”,往往出于维持证书有效性的考虑而选择挂靠亲友企业;自由执业者则可能因服务对象多样,难以与单一单位保持长期绑定。此外,随着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发展,部分专业人员以项目制形式为多家企业提供服务,严格的一人一证一单位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灵活用工和市场活力。


在此背景下,业内专家建议,应建立更加分类和弹性的监管机制。一方面,对牟利性挂证行为保持高压打击,确保市场公平;另一方面,可以探索“证书休眠”机制,为因个人原因暂无法执业的群体提供合规的过渡选择。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法律对“实际工作单位”的定义,使监管能够与新型用工模式相适应。


挂证问题的本质在于利益驱动与监管滞后之间的矛盾。随着大数据手段的深入应用,任何违规行为都难以逃避系统监测。从业人员若想在行业内实现长期发展,必须认清风险,走合规之路。只有在规范与灵活并行的制度环境下,才能既保障市场秩序,又维护从业群体的职业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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