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福建省住建厅印发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试行期三年。该规定对全过程咨询项目的组织模式、委托内容、人员要求、单位资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对“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1)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全面升级
文件明确提出: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以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且具备类似工程的经验。这一条款在业内引起不小震动——简单持有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的从业者,如果没有高级职称,将不再具备担任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的资格。
在以往的工程实践中,注册证书和职称往往被视为“可有可无”的加分项,而非决定性门槛。而如今,在全过程咨询逐步成为主流管理模式的大背景下,“证书+职称”的双资质组合,已开始上升为必备条件。
此外,当全过程咨询由多家单位联合实施时,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派出人员担任,进一步加强了对项目核心管理责任的把控。
2)全过程咨询委托事项明确:多项服务可整合打包
本次通知还指出,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包括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服务打包委托给全过程咨询单位。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这一打包模式将成为主流,范围不仅限于项目管理,还应覆盖勘察(如有)、设计、监理、造价等多个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某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内容,且达到相关标准,就必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全过程咨询单位。这一机制强调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原则,也提升了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透明度与专业化程度。
3)咨询单位资格要求更趋严格
全过程咨询服务可以由一家具备综合能力的咨询单位独立完成,也可以由多家具备相应专项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实施。但联合体的成员原则上不应超过三家,防止因单位过多而导致协调困难,影响项目执行效率。
这意味着,市场上的咨询单位若要参与全过程咨询项目,不仅要拥有对应服务内容的资质,还需具备出色的协同和整合能力。同时,具备“全流程一体化服务能力”的大型咨询公司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4)注册类证书+高级职称:未来项目负责人标配
随着全过程咨询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相关政策也在不断收紧,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与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组合,正逐渐成为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硬通货”。无论是一级建造师,还是一级造价工程师,若未能取得高级职称,将在竞争中明显受限。
对于从业人员而言,这既是挑战,更是明确的发展方向:考证和评职称双线并进,才能在全过程咨询模式下立于不败之地。
福建此次出台的《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不仅在地方层面对全过程咨询的实施方式进行了明确规范,也为行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可以预见,未来的工程管理将更加强调专业化、系统化和一体化管理能力。而注册证书与高级职称的“双重加持”,将成为工程管理岗位尤其是项目总负责人不可或缺的“通行证”。
对于想在全过程咨询领域深耕发展的工程人而言,现在就是努力提升自身资质、储备经验的关键窗口期。谁能率先完成“证书+职称”的升级,谁就有可能在未来工程市场中抢占先机,成为真正的全过程咨询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