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证书协议隐患多,企业用工风险该如何防范?
更新于:2024-10-09 人气:3252

挂靠证书协议


近年来,建筑行业的证书挂靠现象愈演愈烈。尤其是水利部网站近期公示了150起挂证行为,凸显出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作为国家高度监管的行业,建筑工程由于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和专业人员承担施工任务。为此,企业要符合国家政策,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才能合法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然而,不少企业为节省用工成本,选择不雇佣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而是通过签订证书挂靠协议获取资质,这不仅形成了证书挂靠的灰色产业链,还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

 

在本文中,将从几个方面探讨证书挂靠协议的法律效力、违约金的约定、口头挂靠的认定及挂靠争议的法律属性,以帮助企业防范用工风险。

 

一、证书挂靠协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工程类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只能受聘于一家单位。企业在雇佣持证人员时,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由企业申请并管理持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然而,不少企业为了降低人工成本,与持证人员签订了所谓的证书挂靠协议。这些协议的名称各异,如聘用协议等,但协议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持证人员向公司提供证书原件,公司负责保管并支付挂靠费用。

公司承担社会保险的企业缴纳部分。

持证人员不得将证书挂靠至多家企业。

公司负责申请证书审批及相关手续。

对于这类协议的法律效力,有两种不同观点。部分认为,证书挂靠协议由于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例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明确禁止注册建造师出借或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因此,即便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但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协议仍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证书挂靠协议属于双方合意形成的合同关系,只要不涉及虚构劳动关系,企业与持证人员之间的挂靠关系是有效的。如果企业和个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申报注册,并且支付了相应的挂靠费,此时的协议属于正常的合同约定,应当被认可。但若企业通过虚构劳动合同的方式规避实际用工,则挂靠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二、证书挂靠协议中违约金的约定

证书挂靠协议是由企业和持证人员协商达成的,因此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若企业未按时支付挂靠费用或挂靠期满后拒绝返还保管的证书原件,亦或是持证人员将同一证书多家挂靠,导致企业注册申请未通过等,都属于违约行为。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违约金及违约后果。

 

但是,如果协议被认定为无效,那么违约金条款也将不被法律支持。换言之,一旦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即使存在,也无法生效。因此,在制定协议时,应充分考虑其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协议因法律效力问题而被否定。

 

三、口头证书挂靠能否认定挂靠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企业与持证人员并未签订书面的证书挂靠协议,而是口头约定挂靠费用及证书使用、保管等内容。即便如此,双方的挂靠关系仍可以被认定成立。只要能够通过挂靠费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挂靠的真实意思表示,挂靠关系就能被法律承认。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口头挂靠协议被认定成立,也并不意味着挂靠行为合法有效。如果该挂靠关系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例如虚构劳动关系、规避资质审查等,则该挂靠行为仍可能被判定为无效。因此,企业和持证人员应尽量避免通过口头协议的形式建立挂靠关系,以规避法律风险。

 

四、证书挂靠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证书挂靠协议虽然依赖于劳动关系的建立,但其本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有偿合同关系,并不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主要包括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事项。

 

因此,因证书挂靠协议引发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仲裁委员会通常不会受理这类案件。当事人若因挂靠协议发生争执,应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因此,企业在签订挂靠协议时应注意协议的合规性,并尽量规避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总之,证书挂靠在建筑行业中虽然较为普遍,但其背后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用工合规、资质合法,以避免因挂靠行为带来的用工风险及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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